气体报警探测器

新《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 2021-09-02     发布人: admin     浏览次数: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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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六条:要求“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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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图示为二总线制输出M-BUS信号的气体探测器与气体报警控制器的配套方式。



  • 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斯诺电子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业燃气报警器设备,已取得相关认证。



  • 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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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爆炸等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可燃气体报警器成为了餐饮行业必不可少的安全装备。一旦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到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发生变化,可燃气体报警器就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联动开启保护装置,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处理,同时通知工作人员及时应急防护。而且,通过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等相关的安全报警器设备,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率,从而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斯诺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3100万,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创新谷1号孵化器A座508室。主要经营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毒气体探测器、GDS气体报警控制系统、气体分析仪、氢氧化物气体监测仪等系列产品,并承接一体化气体报警监控工程。

公司秉承“勤劳、善良、求精、诚信"的价值观;以“使报警器行业各阶层的工作变得轻松、简单,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为公司愿景;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以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为您的财产生命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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